屋主沒要賣 房仲騙購屋客百萬
房屋仲介業者劉佳紜向急欲購屋的蘇姓男子佯稱,劉姓屋主的兒子積欠地下錢莊上百萬元,若能拿出135萬,保證房屋可立即成交。未料,蘇某發現劉某並未將錢交給屋主,屋主也無意賣屋,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將劉佳紜起訴。
劉佳紜97年7月間發現蘇姓男子急欲購買北市文山區一帶的房子,恰巧一名劉姓婦人曾在97年間,將位於文山區景興路的房子委託公司仲介。
不過,劉姓屋主委託仲介期限是97年6月25日至7月24日,劉佳紜卻在同年7月25日打電話給蘇,指有仲介劉姓婦人的房子。蘇某信以為真,隔天提領現金,與劉某搭計程車至劉婦家,劉某卻獨自攜帶款項上樓,並偽造對方收受定金的收款憑證。
自由時報 記者林慶川/台北報導
這件事讓購屋民眾有個省思
雖然房仲素質,很難第一眼判斷發覺,也非大品牌就能保證不會有老鼠屎。不過這種事,也並非不能預防。
購屋民眾如果購屋前。能做到以下3點,房仲要詐騙得逞的機率,就會低很多。
一:跟市價差距過大,不要以為是天下掉下來的禮物,試想如果真的有便宜撿,那些房仲業者比你內行,怎麼也輪不到你。往往都是事故屋,,或是有糾紛的房子 。
二 :購屋者本該 ,判斷鄰居素質 ,探聽左鄰右舍 ,俗話說 千金買屋,萬金買鄰。
何況鄰居對屋子的了解,一定比仲介來的深,而仲介如果為了成交,刻意隱瞞事實,日後一但發現,後續處理事宜會更加複雜,不如再下訂之前問仔細,以免後患無窮!
三 :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的重要,房屋交易本該有一定的流程,無論是買方或賣方,都有各自擔心的地方:買方擔心錢付了自備款,房子卻在交屋前出了問題;賣方則擔心過戶後,買方卻不付尾款。為了能達到交易圓滿的目標,保障每位客戶的交易安全,多數房仲業者多半有「價金履約保證」。
「價金履約保證」,是指在不動產交易過程中,由公正、獨立的第三者控管買賣價金與產權文件,並依據買賣當事人所簽署的契約內容,執行價金與產權的交付任務,以確保交易過程的透明化與安全性。
如果屋主不願意履約保證,多半都有問題,記得價格再便宜也千萬別買。